強姦犯怕坐監「詐病」割手腕 法醫精神病醫生智破偽精神病犯
發布時間: 2018/07/03 16:41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43
一名與12歲女童7次性交的28歲男子,早前於高院承認7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,被判囚38個月。不過,被告在還押候判期間,曾兩度割手腕被送往小欖精神中心,被法官批評「詐病」及誇大精神問題,以割手腕避過囚友欺凌,甚至代表律師都指被告:「怕辛苦,知去小欖舒服啲!」到底去「小欖」真的會比監獄舒服?
TOPick曾訪問青山醫院前「法醫精神科」醫生何美怡醫生,了解到的確有疑犯會「詐病」,望可以判輕一點。
事實上,判了入「小欖」不等於不用坐牢,因為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為高度設防院所,本來就是一個監獄,所以24小時都會受懲教署職員和醫護人員的監管,不會比其他監獄舒服。再者,即使真的患上精神病,也不一定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,或有機會被判到其他監獄。
何醫生就曾遇見假裝患有精神病的被告,試圖脫罪。不過,當然難逃醫生的法眼。她指出,扮患上精神病的人,其「病徵」一般較流於表面。
他們會嘗試做一些自己認為是該精神病的表現。
何醫生指,有些人會扮有抑鬱症或思覺失調,因為這些病較為普遍和容易接觸,感覺更容易扮。但精神科專科醫生其實可以準確地知道不同精神病的病徵,相對容易地分辨真假。其次,一個人患有精神病是24小時的,所以如果病人間中「病發」,精神科醫生都知道病人是「詐病」。
萬一醫生都難以判斷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病時,就只好當作被告真的患有精神病,然後「打針」。何醫生指,打針後會出現一定副作用,包括:流口水、手腳僵硬等。如被告真的「詐病」,無法承受這些副作用時,就會自動「投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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